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由鹤峰县住建局编制的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鹤峰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www.hefe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峰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峰县中坝路11号长友大厦9楼,邮编:445800,电话:0718-528273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5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6

863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不断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性、指导性内容还不够。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切实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力度,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救助、财政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