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鹤峰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2
鹤峰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鹤峰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1496021/2020-1151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函〔2020〕60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联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金融办、县国动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府扶贫办、县政务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要负责同志为县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为成员的鹤峰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日常事务,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鹤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