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5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索引号: 011496021/2021-045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政办发〔2021〕2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3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尘肺病防治、经济开发区、三峡基地发展公司项目建设协调、全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证照分离”改革等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鹤峰县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鹤峰经济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鹤峰县推进三峡基地发展公司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鹤峰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鹤峰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鉴于人事变动,决定对鹤峰县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鹤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鹤峰县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元洪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熊  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政府扶贫办、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为县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汤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鹤峰经济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卫锋  县政府党组成员,鹤峰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员:鹤峰经济开发区、县金融办、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局、县林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县税务局、县国投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为县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鹤峰经济开发区,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覃仕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鹤峰县推进三峡基地发展公司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覃长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县国投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钟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春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鹤峰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  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伍云贵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文全  县教育局局长

        汤  健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

        余绍莉  县文旅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覃文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五、鹤峰县“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何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孝言 县政府驻张家界办事处主任

        秦敏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陶  嵩  县政务局局长

        李颜兵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改革办、县委网信办、县委机要保密局、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政务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人行鹤峰县支行、恩施银保监分局鹤峰监管组、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李劲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鹤峰县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彭元洪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程志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覃长玉 县政府副县长

        林  洪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熊  敏  县政府副县长

        陈栋良 县政府副县长

        朱海东 县政府副县长

        谭何华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府扶贫办、县政务局、县林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茶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同志为县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县政务局承担。李施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元勇和陶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七、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主  任:王  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杨元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卫华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钟  山  县发改局局长

        陶  嵩  县政务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政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县税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事务,陶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鹤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施甫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杨元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  嵩  县政务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鹤峰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政府扶贫办、县政务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茶业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陶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