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地区〔2019〕 号
燕子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鄂发改投资〔2019〕150号)文件精神,你单位申报的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下达,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项目1个,中央预算内投资240万元。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目实施范围为国家和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经济断头路建设等示范效果和带动作用强的综合性项目,着力解决最贫困地区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
二、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计划的落实工作,并对投资落实工作和项目安排合规性负总责。
三、在工程建设工程中,要严格按照“四制”等建设程序要求,认真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确保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如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四、依据下达的投资计划,修改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后尽快报县发改局。
附件:
鹤峰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建设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开工 | 建成 | 资金来源 | 总投资 | 本次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 劳务 报酬 | 备注 |
鹤峰县2019年燕子镇百顺村片区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 新建 | 百顺村道路改造工程:百顺桥至水井湾通村道路改造5148.53m,路面宽度4.5米。 三溪村新修道路工程:新修三溪村板竹湾至桃山村道路2047.36m,路面宽度4.0m。 | 2019 | 合计 | 270 | ||||
中央预算内投资 | 240 | 240 | 24 | ||||||
地方投资 | 30 |
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