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9
​利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利川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23年8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提高保障校园安全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学校师生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三个专项预案、《湖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教育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课内课间安全事故、学生住宿安全事故、体育活动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师生外出实习和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洪涝、暴雪、地震、滑坡、泥石流,恐怖袭击、校园欺凌事件、涉校群体性事件、涉生诈骗、学生意外走失、信息网络安全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事件。

(四)事件的级别划定

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5万人以上,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的,对本地区或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件(I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事件(II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对本地区或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重大事件(II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事件(I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较大事件(III级)标准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事件(IV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符合《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一般事件(IV级)标准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的重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总指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

市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

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医疗救护组、救援行动组、治安维护组、疏散引导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

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和安全股股长任副主任,局办公室、安全股其他干部为成员。医疗救护组组长由体卫艺股股长担任。救援行动组组长由人事股股长担任。治安维护组组长由安全股股长兼任。疏散引导组组长由基教股股长担任。新闻宣传组组长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监审股股长担任。善后工作组组长由计财股股长担任。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参加应急行动的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认真处置应对。

(一)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指导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2)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3)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进行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损失,减少负面影响,传播正能量。

(4)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件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5)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2.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指挥中心领导决策意见。

(2)及时向市应急局报告情况。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的信息。

3.医疗救护组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

4.救援行动组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2)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

(3)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4)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常使用。

5.治安维护组的主要职责

治安维护组在事故发生后协调公安干警及学校保卫人员保护现场,稳定师生情绪,维护事发现场的治安秩序。

6.疏散引导组的主要职责

(1)疏散引导组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

(2)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7.新闻宣传组主要职责

(1)负责通报事实;

(2)负责接待新闻媒体;

(3)对宣传报道内容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8.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1)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

(2)协调各应急部门之间的关系。

9.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根据事故的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善后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事后现场清理;

(2)负责理赔、家长慰问。

11.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制定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类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二)工作原则

1.加强预防。高度重视,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2.快速反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各环节要坚持效率优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优先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4.损益合理。处置学校及教育单位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其造成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学校师生及教育单位工作人员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

5.分级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各教育单位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紧密依靠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

6.资源整合。整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7.依法规范。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8.责权一致。实行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及各教育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各有关学校、教育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中心学校和市直各教育单位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和职责应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明确相应工作职责,领导、指挥、协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和中心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I级、II级、III级事件,市教育局要及时上报市委、政府和州教育局。情况特殊的,还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4)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收到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市教育局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局分管领导,通报相关责任股室(单位),并及时将上级领导、局领导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股室(单位)。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局办公室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局办公室要根据领导意见,编发《情况反映》、《教育要情专报》等,报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州教育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送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中心学校已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股室(单位)应结合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2.各学校要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局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股室(单位)要结合职责和业务工作,定期向局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预测报告。

3.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发布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信息发布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正面舆论主动权。新闻信息发布由局办公室负责,发布的信息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基础材料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股室、二级单位、中心学校负责提供。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市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健、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事故指挥中心及办公室联系电话:7282815。

市教育局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市政府及州教育局汇报,指挥中心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学校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救和现场处置工作。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发生后,局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同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专项预案,并在市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事发地学校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州教育局、市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

(二)一般事件(IV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由事发地学校具体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局办公室。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股室(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学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处置的,由事发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局应急指挥部随时掌握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州教育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市直有关部门。必要时启动相关专项预案,增加相关股室、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开展处置工作,并依照程序报市委、市政府,请求市直相关部门支援、配合。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是否按Ⅲ级事件处置。

五、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已基本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及时督促有关股室(单位)、事发地学校做好应急处置的总结工作。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市委或市政府应急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教育局和事发地中心学校宣布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在事发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事发地学校为主,市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局应急指挥部成立事件原因调查小组,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调查,分析原因和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对责任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及时报送市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工作,由事发地中心学校或学校实施,对涉嫌责任事故相关人员的处理由市教育局负责。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式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实际,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资金保障

教育局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学校要保障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八、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微信群、QQ群等渠道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做好教职工安全知识,上好安全教育课,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

各学校要开展面向全体教职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演练

1.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1—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2.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改进应急预案。

3.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

九、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事发学校要迅速判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各学校要建立火灾防控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火意识。釆取多种形式通过不同渠道向师生传授防火救灾知识训练基本技能,定期开展火灾逃生应急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加强硬件建设,及时更换灭火器具和设备,加强灭火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为预防突发事件做好充分的物质准备。

(4)做好应急过程中所需的物品的准备工作,常抓不懈,一旦有火灾来临做到快速反应,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建立岗位责任制,重点部位责任到人,加大督查力度。

(6)加强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灭火器、消防拴的正确使用方法。

2.火灾事故应急疏散原则:

(1)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免受损失。

(2)一切行动听指挥。

(3)必要时可损坏门窗等物逃生。

(4)着火时,切忌慌张乱跑,冷静看清着火方向,在狭窄通道不要拥挤,防止造成踩踏事故。

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釆取切断电源、燃气管路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同时上报局办公室和相关科室。

报警说明:拨打119电话。报警时讲清单位地址。说明什么东西着火,火势怎样。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学校具体报警人:值班行政人员或值日教师。

(2)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可组织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初起火灾最易扑灭,如能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调集临近所有灭火器,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3)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德育处、教务处、值日组长负责指挥各班主任集合学生有序疏散到相对安全的操场等空旷地带,所有班主任立即清查本班学生人数,并报告应到、实到、受伤、失踪人员数。救护组人员和校医要做好救护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如有伤者要及时组织人员和车辆送往医院救治,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教育局。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釆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走廊、阳台、平台上,或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的到来。

d.火灾时,一旦身体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4)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釆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火场上疏散物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的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其次是要疏散重要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等物资。

(6)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应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实际火场情况非常复杂,若遇火灾,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要牢记十六字:临危不乱,清醒果断,争分夺秒,巧妙脱险。

(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机制,坚持责任到人,规范管理,强化部门监管,防患于未然。

(2)做好进出校园门车辆的管理。对外来车辆要登记。

(3)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定期组织师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引导师生文明乘车,不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载车辆,不乘坐非营运车辆。教育师生上下班或上学、放学走绿色通道,在指定位置过马路,横穿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教育学生不在马路上玩耍、游戏、打闹,按规定骑车。坐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抢座位。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4)学校组织师生群体性外出活动,应租用有营运资质的公司车辆,确保安全,并报交警等有关部门备案。

2.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报告。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与学生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校长报告情况;校长要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特殊可越级上报。

(2)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如有伤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将伤者送医院救治,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做好抢救准备,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低到最低程度;迅速查清事故教师或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或家属姓名;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接应;向市教育局报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对事故无争议的,可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不能撤离的,由交警部门处理。

(3)相关人员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处理。

(三)地震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地震灾害事故预防措施:

(1)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好地震灾害事故应急疏散预案,成立应急机构。本着统一指挥,全员参与,反应迅速,措施落实,疏散有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学校要在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能快速、有序、高效实施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发生人群挤压、踩踏事故。

(2)学校要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必须制定周密的疏散路线和方式)。

(3)学校要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组织师生进行地震灾害的自救和逃生训练,提高广大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和基本技能。

(4)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2.临震应急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部门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机房等重要设施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强化广大师生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震中震后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地震时,师生如上课,应坐在座位上或躲在课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教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教师等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指挥学生就地避震。

(2)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疏散过程中,以双手护头或书包护头,以防被砸。疏散途中,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学校内紧急避震,要保持镇定,切莫惊慌失措。听到警报(钟声或呼喊声)后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尽快组织学生就近躲避到安全地点,千万不要匆忙逃离教室。

①上课(自习)时间:

a.在教室内的学生:应迅速抱头或头顶书包就近躲避,身体釆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低,躲到桌边或内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要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不要靠近窗口、外墙。坐在最靠近门的同学,应首先把教室门打开。

b.躲避的姿势:将一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时,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

c.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釆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②下课时间:

a.在走廊的同学:应立即选择有利的安全的地点,就近躲避,蹲下或卧倒,用双手保护头部,不要站在廊杆、窗口边。

b.在教学楼外的同学:应迅速跑到空旷的地方,双手抱头,防止被砸,要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c.在操场上的同学:感觉地震来临时,要保持镇静,可直接在操场中央蹲下,双手抱头即可,不能乱跑,更不能再躲进建筑物里。

③就餐时间:

在餐厅就餐时,一般人员较多,当感觉地震来临时,大家尽可能蹲到餐桌椅边或靠墙角蹲下,切勿站到餐厅中央。餐厅在一层的话,提倡直接迅速有序跑出,到空旷的地方避震。

(3)组织指挥学生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当堂课教师负责指挥本班学生的疏散,不得擅离岗位。各层楼梯口要有教师指挥。具体安排为:各楼层最靠近楼梯的第一间教室没有课的课任教师,负责所在楼层与下一个楼层楼梯中间转台位置的指挥;第二间教室没有课的课任教师,负责所在楼层楼梯口的指挥。

根据各年段学生教室所处位置,紧急疏散的具体要求是:

①拉响警报:一层上课的学生,可在老师的指挥下按二列纵队直接迅速撤离到避震场所,而二层以上的学生可就地紧急避震(1分钟),当再次听到拉响警报时,各班应马上按照学校预先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可顺手带走饮用水、书包等),不要争先恐后,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②撤离顺序及线路:先高层后低层(先低层后高层也可),各班级排成二列纵队,按照疏散预案中制定的疏散路线,分路同时撤离并迅速转移到预先考察好的紧急疏散避震场所。

(4)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师生人数,并向年级组长报告,各年级组长要向总指挥报告。各班学生到达安全区域后,学生要蹲下,双手保护头部。对受伤师生,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师生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5)救援受困师生时应注意:①注意听被困师生的呼喊、呻吟、敲击声;②根据教室等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师生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③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对于颈椎和腰椎受伤的师生,切忌生拉硬抬。

(6)疏散后,各工作小组立即履行自己的职责,进行震后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自救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四)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预防措施:

(1)各学校要以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学校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间负责维持秩序。

(3)学校要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4)学生晩间在校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施。

2.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

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五)危险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迅速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在向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市教育局接报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市教育局、学校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市教育局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六)建筑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建筑物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置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必须停止使用和拆除,停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立隔离栏。

2.建筑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师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釆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要定期检查电梯、高压锅炉的维保和使用情况,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八)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学校组织校外师生大型活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审批。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应急预案,设立安全工作机构,并报地方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活动前对活动场地、线路、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控制各类安全隐患。

2.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伤亡情况,及时报警,请求110、120援助,对伤员迅速进行抢救。

(2)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活动现场的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及时派员督导协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九)外来暴力侵害事件应急预案

1.外来暴力侵害事件预防措施: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报警,请求110、120等相关部门援助。要组织可能会受到威胁的师生撤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

2.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校园发生爆炸等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在向市教育局报告的同时,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

(2)在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3)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及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十)洪水、地质滑坡等自然灾害类事件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措施:

(1)建立预警预防机制,学校校长为自然灾害事件处理工作责任人,学校要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人员及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常识教育,懂得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安全预案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学校要关注气象预报,应加强与水文、地质等监测部门联系,一旦获悉暴雨来临,将发生山洪、泥石流信息,应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立即对师生釆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强化值班纪律,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信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4)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物资。储备编织袋、水泥、木材等抢险救灾物资,医务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

(5)雨季,学校应加强对教学楼和宿舍等建筑物、高大树木、排水设施、供电供气设施、广电线路以及附近山体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2.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山洪、泥石流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组织师生按预案线路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避险。疏散时要防止学生踩踏事故发生。师生避险时,不要顺山洪、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停留在低凹处。

(2)组织教职工对学生施救和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救护被泥石流伤害的人员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釆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

(3)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应及时报110、120及相关部门请求救援。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使灾情得到控制,伤员得到救治。

3.善后处置工作:

应急状态解除后,灾害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调查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工作;做好恢复教学和灾后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

(十一)学校舆情危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建立教育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对预警机制。积极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全时段的网络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监测、釆集和报告机制;建立非常态预警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监测机制。

2.建立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对处置机制。建立舆情信息反馈机制,针对民众所关心的问题,充分把握时机,予以权威回应;健全舆情引导机制,畅通舆情表达渠道,打造不同层面、不同影响的发声阵地,建立权威信息发布制度,有效引导舆情;建立突发舆情快速决策机制;建立和规范媒体接待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评论工作机制,进行评论引导;建立管控机制,针对有害信息,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有效调控;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分轻重缓急,不同等级进行处置。

3.建立教育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对保障机制。完善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队伍建设制度;建立“上下左右”合纵连横的联动机制,形成大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格局;建立财力、物力支撑制度,加大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研发和购买投入;建立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研究机制,提高舆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对处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十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1.学习法规知识,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惩戒和教育方式。

2.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教育,注重引导;严格管理,奖罚并重;配备得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认真识别校园欺凌现象;加强教职工培训,让教师认识欺凌,掌握处理及预防欺凌的策略和技巧;严格教师管理,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侵犯学生权利、甚至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生。

3.家庭中要教育孩子如何关心他人,如何与他人相处,如何处理愤怒的情绪,以及维护自己权利时怎样保持理性。家长要告诉孩子,在学校里出现问题时到哪里寻求帮助,以及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4.学校要依托当地政府,联合综治、司法、公安、人武部等职能部门,组成防暴力欺凌工作组,共同应对、处理暴力欺凌事件。

(十三)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应急预案

1.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通讯保障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四)其他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如溺水、煤气中毒、诈骗、盗抢、暴雪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应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及时救治伤员,有序疏散师生,维护现场秩序,及时请求救援,同时向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十、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本预案生效实施后,市教育局各股室要结合本预案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教育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及时修订本地和本校的应急预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中心学校负责督促辖区学校修订应急预案,并审核备案。

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