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峰县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3
关于印发《鹤峰县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11496021/2021-2674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鹤治欠办发〔2021〕3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进一步发挥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建设的基础性作用,我们组织制定了《鹤峰县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体系评价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采用实时动态评价。

二、严格评价运用。本标准按照百分制评定5个等级,按照《鹤峰县关于建筑企业差异化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严格实行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差异化存储管理。

三、本评价标准为暂行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鹤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