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运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应用软件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3
关于推广运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应用软件的通知
索引号: 011496021/2021-267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治欠办发〔2021〕4 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各商业银行: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闭环,降低企业制度性及经营性交易成本,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我县优化了《恩施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监察在线手机APP、工匠365 手机APP,开发了“一码即办”掌上服务平台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应用软件,现就推广运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及工作内容

全县建设领域投资30 万以上且工期达三个月以上建设项目。

    具体推广应用工作内容详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应用软件26 个子系统简述》(见附件)。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指导,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应用软件的宣传推介力度。

(二)强化推广运用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对照部门职责,结合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确保8 月15 日前推广运用全覆盖。

1、项目立项信息“入库”。当前,州人社局正在推进工改系统、招投标系统与管理系统对接工作,对接工作完成后,100万以上建设项目信息将实现自动“入库”,对接工作未完成之前,各建设单位及监管单位按原要求及时报送;其它需“入库”项目各单位仍按原要求及时报送。

2、建设项目建档。建设项目立项后,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通过微信扫描“一码即办”二维码,登录管理系统上传施工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即完成项目建档备案。

3、专户开设。所有新建项目施工单位需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不再使用财政国库专户。劳资专管员通过微信扫描“一码即办”二维码,自主向银行提出专户开设申请。银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及时上门核验相关信息、完成资料收集、约定“双录”事宜。

4、人工费存储。专户开设后,施工企业根据与建设单位约定的人工费拨付计划,通过“一码即办”系统向建设单位申请人工费拨付,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人工费拨付至项目对应的专户。

5、保证金存储。根据《鹤峰县建设领域差异化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方案》规定,施工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为A 级的,将适用免存政策;新建项目施工单位诚信等级为B 级的,适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两个月缓存政策,缓存期满后,诚信等级未达A级(含由A 级降至B 级的),按正常比例(总工程价款的1%,上限不超过100 万)存储;诚信等级评价为C 级的,按2 倍比例存储。

6、维权告示牌设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维权信息告示牌,并拍照上传至管理系统。

7、实名制登记。施工总承包单位劳资专管员须通过管理系统对进场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培训指导农民工安装使用工匠365 手机APP,实现劳动合同网签及打卡考勤上下班。未进行实名登记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8、工资发放。总包单位按月核准分包单位报送的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花名册后,由劳资专管员在管理系统内制作工资表,并在附件栏上传签章的工资花名册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工资表经建设单位、监管单位线上查阅确认后,劳资专管员下载《工资发放授权单》,签章后提交给银行,银行通过授权单提取加密工资信息,实行线上代发。使用财政国库专户的按原流程执行。

9、包保责任制。监管单位责任人应安装监察在线、工匠365手机APP,加强对所管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

10、无欠薪公示。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企业通过“一码即办”线上发布无欠薪公示,并由工匠365 手机APP 精准推送至该项目实名登记人员,实现信息化监管闭环。

11、其它。扫描“一码即办”二维码,施工单位可在线上申请项目状态变更,社会各方可查询施工企业诚信等级、咨询涉薪相关政策,反映欠薪问题。

三、检查督办

县优化办、县治欠办将不定期对保障农民工工资信息化应用软件推广运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检查情况列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鹤峰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7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