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4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鹤政办发〔2023〕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县人大、政协转交我局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共21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3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主办3件(重点提案1件)、协办9件。接到办理文件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经党组会议讨论办理方案,明确了承办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承办人。现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答复办理,见面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100%,承办的3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承办的3件(B类)人大建议案将持续跟进办理。15件协办件已配合主办单位全部办理。

二、具体情况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建造中国工农红军湘鄂西第四军诞生地纪念园的建议》

我局已从县发改申报鹤峰县湘鄂西红四军诞生地纪念园项目,该项目已取得发改立项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下一步将根据立项持续跟进项目,向省争取资金让项目早日落地。

2.《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岩坪村红三军军部遗址阵地建设的建议》

我局已将该地区红色资源摸底整合,前期已对该遗址投入资金并开展本体修缮和馆内陈列工作,已成为全县甚至全州重要的红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年来,我局已将红岩坪的红色资源进一步梳理归集,规划了保护利用和整体打包申报项目的谋划。同时,拟将梳理归集的资料申报国家级文物,以此提高保护级别和更好保护利用并带动旅游业发展。目前,我局已经准备好了相关资料,待国家文物局下发通知后进行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3.《关于邬阳乡陈连升故居恢复建设项目的建议》

该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为了充分挖掘和丰富本县文化旅游内涵,更好呈现本县历史文化风貌和价值,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我局及相关部门正在谋划启动本县“一文一武”纪念设施建设,其中“武”指的就是陈连升纪念设施。现陈连升纪念设施已完成2千米长、4.5米宽通往陈连升故居的道路建设,完成故居木质房屋主体结构和周边庭院立面美化、绿化工程。下一步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对陈连升故居、生态停车场、体验馆、主题雕塑、旅游公厕等予以筹建。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关于在城区配套阅览室等文化基础设施的提案》

我县图书馆已在容美城区杨柳湾等四个社区分别建有社区图书室,同时,今年已在容阳半岛整合资源,建有一座城市书房并能向市民开放。下一步,将更好开展图书配送并建立相关图书管理制度。

2.《关于尽快建设、发展、完善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的公共场地和设施的提案》

一是鹤峰全民健身中心场馆,已启动征迁;二是容阳体育公园内体育设施基本完工,预计年底能投入使用,将极大缓解群众健身无场所的困境。三是文化产业园贺龙体育馆正在开展土地征迁协议签订工作,已完成15户协议签订,涉及土地40亩。四是对城区内的几家室内体育馆进行维修改造,我局在几个健身广场布设了标准化室外篮球场、多功能儿童游乐场和绕广场健身步道,同时协调教育部门,将学校场馆对外开放。城区内人民群众健身娱乐的公共场地和设施将不断地得到改善和提高。

3.《关于加快提升鹤峰旅游业核心吸引力的提案》

一是制定《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按照“一河贯联、三城驱动、六区引领”的总体目标,谋划了一大批重点文旅项目并在逐步推进;二是今年完成了满山红景区A级旅游景区的复核审查;三是屏山景区二期已完成雕岩峡观光电梯初稿,已出台屏山大道方案设计,已动工屏山景区旅游村级公路改扩建;四是打造星级酒店,源龙酒店成功申报4星级酒店;五是加强旅游产业培育,提升民宿业主经营能力,组织开展了二期民宿主体杭州调研学习,同时宣推精品旅游线路;六是打造鹤峰民族风情街,风情街招商已完成。

三、协办事项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协办提案共15件,目前已分别同主办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茶叶中心等对接沟通,反馈协办意见。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强同主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合力完成提案办理。

四、下一步计划

持续加强完善B类和协办件的办理质量,不断加强B类的办理力度和措施。持续保持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领导,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