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会议纪要】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

2023年9月5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恩施白酒生产经营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邀请3名专家负责《报告书》技术评估。会前与会代表和专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概况介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形成了专家组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专家组评估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利川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及恩施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评价重点突出,拟建项目项目基本概况和工程建设内容阐述清楚,采用评价方法可行,环境评价预测结果总体可信,提出的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具有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

二、专家组提出编制单位需补充完善工程分析、物料平衡和水平衡的内容;进一步分析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完善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和影响分析;核实大气污染源强及预测分析;核实噪声源强及噪声分析,充实噪声防治措施;核实清洁生产分析内容及结论;完善附图附件。

三、会议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参会人员:孙骥(州生态环境局),韩军(州生态环境局宣恩县分局),覃宇(湖北匠中匠实业有限公司),张俊(专家)、熊恩革(专家)、陈启汕(专家),周沙、刘艳(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