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和《2019年鹤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鹤市监〔2019〕26号)文件要求,鹤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24日,鹤峰县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检验数据录入113批次。其中检验合格106批次,不合格7批次。具体抽检信息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