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24
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鹤科技经信发〔2019〕5号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1日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机关各项工作运转高效有序,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干部管理类

(一)机关干部办公制度

1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局领导需填写去向牌。

2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办事雷厉风行,按时按要求完成职责内的工作任务。

3上班时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需向书记、局长报告同意,党组书记、局长外出需相互报告,股室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需向分管领导、局长、党组书记报告并向办公室备案。上班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办私事,确因紧急事情需外出办理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

4在处理公务和学习生活中,要严格要求、严格自律,讲文明、讲礼貌、讲纪律;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聊天炒股、嘻戏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要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和前来联系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相互推诿的现象。

5上班时间要注重仪表,文明着装。男士不得穿拖鞋、球裤、背心进入办公室。女士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吊带进入办公室。

6要经常性保持办公室和公共通道整洁,不得乱扔烟头、乱丢垃圾、乱泼脏水;要注意防火防盗和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火熄、关门关窗,各股室的安全和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各股室股长为责任人。

7凡违反上述规定,不认真履职尽责的,严格按照《鹤峰县履职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未遵守上述规定的,发生一次由分管机关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发生两次进行通报批评,发生三次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发生三次以上的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二)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

1局办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出勤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审批表》(见附件1)。因病因事需请假,1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必须同时报分管领导和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3天及以上的需同时报党组书记(局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需请假的,一律报党组书记(局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2.机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休年休假、产假、婚假等的,应事先统筹安排好所负责的工作,根据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报批。

3.未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擅自休假、假期期满后未及时上班,视旷工处理。旷工1天以内的由分管机关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累计达2天以内的,进行通报批评;累计旷工达3天及以上的,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按比例扣发奖励性津补贴;旷工时间达一周以上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机关干部值班工作制度

机关干部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坐班制,值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不得擅自离岗,确实因事不能值班的人员,需自行与其他人员调换,并报办公室备案。因值班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由分管机关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值班期间应遵守如下规范:

1.接听电话

1表明自己身份和单位,询问对方身份、单位、事由;

2如实记录对方来电时间、身份、事由及来电事项等。如果是简单的咨询电话,根据情况可直接回复亦或请示带班领导后回复。如短时间不能回复,则直接记录后按程序办理;

3按程序办理有关来电事项。如可走简易程序解决,则询问相关股室解决,如果不能走简易程序解决,则呈送带班领导批示。

4按照领导的批示进行办理或者回复。

2.会议通知

1收取会议通知(政务协同办公网收、电话接收、传真接收会议通知);

2处理会议通知(做电话记录或者贴收文处理单);

3呈送领导批阅,紧急情况下可以电话请示;

4根据领导批示通知到相关参会人员,根据参会、请假、代会情况制作参会人员名单,如需按要求反馈名单则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反馈。

3.通知发放

1由发送通知的股室拟定通知;

2相关股室负责人审定,分管领导审签后交办公室;

3送局领导签字,紧急通知亦可电话请示;

4通过政务平台、微信、QQ群等平台发送通知。

(四)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

1《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要求的学习内容;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中要求的学习内容;

3临时安排的学习内容;

4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学习要求

1每月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每月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一次机关支部集体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搞好自学。

2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体学习、机关干部集体学习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自学内容各股室和个人自行安排。

3采取主题发言、集体讨论、专题辅导、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外出参观等方法加强学习。

4学习时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5集体学习实行签到制度,要按时参加学习,确需请假的要经机关支部书记批准。

6强化考核,把每个人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会议管理类

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议事内容

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贯彻执行意见;讨论研究商务体制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计划、措施;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局机关、机构调整、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及奖惩事宜;部署各项商务工作;以局名义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涉及局“三重一大”事项;其他需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重要工作。

2.议事时间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日期、时间、地点、议题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列席人员。

3.参会人员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相关人员列席。

4.议事程序

1议题确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要明确议题。议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确定或由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既要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又要提出可解决问题的办法。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2材料准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前,主持人应事先通知办公室或相关股室提供相关情况和做好会议文件(材料)的准备。

3充分讨论。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应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要紧紧围绕议题发言,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工作,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4民主表决。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提拔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方式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

5会议记录。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记录时要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表决以及承办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作如实记录,真实、详尽反映会议情况。

6编发纪要。会后应编发《鹤峰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起草,相关领导审核,局党组书记(局长)审签。

7决策实施。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策,由领导班子成员按其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在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对某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5.重要事项

决定干部的任免、提名、奖励和处分,必须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规定的程序及材料要求办理。  

6.会议纪律

1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传达或需要政务公开的事项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会议记录本和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人员的个人笔记,应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2对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必须遵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集体的决定,个人无权改变。

3局领导成员都负有了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贯彻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议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责任与义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执行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决策,对违反规则行为进行监督。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一经作出决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或问题,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再议,保证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决策不失误和政令畅通。

4局党组半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1次自查,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决策范围、查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查决议执行中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情况、查所作出的决策是否科学,局党组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自查结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拓宽民意信息反馈渠道,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

6对违反决策程序的,未通过集体议事,领导个人擅自决策造成工作失误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上进行检讨,接受批评,情节严重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组织处理。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州委县委作风建设的意见,落实会议“三短一简”,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规格、规模和时间。

三、机关管理类

(一)文秘工作制度

1收文要填写来文处理签,作好登记,办公室签送分管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批示,再移交相关股室签署并办理、存档。如有急件需领导签批且领导外出,办公室要及时电话报告并按要求处理。

2. 按照分工负责制,综合文稿由办公室撰写,专业性、业务性文稿一律由对口各股室拟定上报并承担相应责任。局机关发出的公文,由各对口股室拟稿,办公室编号、校对、制文、印发,严格行文规范和程序。

3. 局机关文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签发。党组文件由书记签发,如需及时发文且领导外出,办公室或相关股室要电话报告后行文,领导再补签。

4.重要文件必须在领导签署意见后的1天内送达(寄出)。非紧急性公文3天内送达(寄出),发出的文件必须有签收单。

5.加强公文管理。办公室要认真搞好文件收发、登记、管理、借阅、收回和立卷归档。

6.秘密文件的收发、保管按照《保密法》规定执行。

7.文件处理过程中,办公室要加强督办,不得失误。

8.领导阅文签批后,由办公室按领导签批意见及时处理。

9.涉及相关资金文件,必须及时送财务股室处理,便于掌握资金情况。

(二)档案保管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专室、专柜、统一管理。

2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各种微生物的侵蚀等工作。

3档案整理要科学,有利于查找。

4各股室形成的文字档案、技术档案、统计档案年终必须移交办公室,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各种手续。

5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如需销毁,应先编制销毁清册,经鉴定小组批准签字,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销毁。

6档案的保管要严格按照《保密法》执行。

(三)微机管理制度

局内微机及其配套的打印机、扫描仪、刻录机等设施设备,实行局统一购置,专人使用,专人管理,因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的丢失和损坏,由管理和使用人负责赔偿。微机硬软件的换代、升级,除按物品购置的管理办法执行外,还须实行交旧换新和登记制度。严禁私自更(调)换微机的各项配置。局宽带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不允许私拉乱接。查看网页必须保持鲜明的政治性,不得收看带有色情或反动的信息,严禁通过本局域网向外发布或传播有反动、淫秽内容的文字及图片,不经批准不得向外发布本局保密范围内的文件及资料。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防治,不使用来历不明可能危及微机安全的软件、光盘等,发现病毒及时处理。

(四)机关印章、介绍信使用制度

1.印章管理

1业务印章的使用由分管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保管,机关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保管。

2印章应放置于能上锁的文件柜或者密码柜中,用印完毕后须立即入柜锁好。

3印章管理人员定期保养印章,及时清洗,确保盖印清晰。

4不得将印章带出局机关以外使用。

5印章管理使用中,出现违规使用、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印章管理人、批准用印领导的纪律责任。

2.用印审批

印章使用程序: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用印——办公室审阅用印内容——涉及人事、财务、项目、重要报告等重要事项的要实行用印登记——盖印。重大事项用印必须经过局党组书记(局长)审批,一般事项用印由分管领导批准。财务室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严格按程序使用。使用局党组和行政印章,需经党组书记(局长)签字审批,使用其他机关印章的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使用印章。

3.盖章

1印章管理人员认真核对用印批件,确认无误后予以盖章,做到盖印端正、清晰、整洁;用印完毕当面进行清点登记。

2严禁在空白纸上加盖印章,印痕不得泄露。

(五)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股室清退与本股室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四、财物管理类

(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确保必须厉行节约的总体原则,严格执行新预算法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接待等有关制度。

2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机关经费一切支出,由分管机关领导“一支笔”审核报销。局机关经费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办公经费、职工差旅费等),由经办人、证明人、报销人签字,财务室会计审核后,分管机关领导审批报销,单笔超过5000元的报主要领导阅知;按政策支出的人员经费,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非常规性支出(设备采购、专项支出)等,由相关股室拟定方案,按“三重一大”规定,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3.差旅费审批及报销

1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及报销差旅费,必须凭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办公室盖章的《鹤峰县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及差旅费报销票据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实报实销,财务人员按文件标准及财务规定审核,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并签字报销。

2职工因公出差或参加培训,出差前填写好公务差旅审批单。出差期间住宿费用使用公务卡据实结算,刷卡小票作附件报销,发票和小票的金额、日期一致。出差返回后,所有出差费用和补助,原则上必须在一月内凭票据到财务室核销,不按时报账的,逾期财务不予核销。

3每次出差、下乡报销差旅费,原则上由带队人员指定1名随行人员统一报销,不允许单个报销。有住宿费用的,统一开具住宿发票。

4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应严格坚持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4.其他

1机关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六条意见,一律不得安排赠送礼品礼金。

2机关办公用品由财务室统筹安排,统一购买,统一管理,登记领用。未经批准采购的,一律自行负责。

3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向下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不得收取业务单位赞助、补助等,一经发现,由分管机关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4)机关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负责接待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严格廉洁自律,并定期向分管机关的领导和局长汇报机关财务状况,以便领导全面掌握财务动态。

(二)接待管理制度

1.接待原则

1机关接待工作应本着热情周到、俭朴实在的原则,协调上下,融洽内外,为机关业务工作和对外交往服务。

2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相关股室配合。

3接待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

2.接待对象

凡上级、外地商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来本机关联系工作,且出具接待公函的,都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3.接待规则及标准

1凡上级外地对口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全局性工作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办公室综合协调接待;需报请县接待办接待的,按程序报批,局相关领导参与陪同。

2上级外地对口部门来我县检查指导业务性工作的,由对口股室分管领导提出接待方案报分管机关领导,再由办公室按规定接待。

3乡镇党委、政府及帮扶联系村人员来局机关联系工作的,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要求执行。

4.其他

1就餐不安排酒水(商务接待按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一律公务卡当天结算,不得签单结算。公务接待发票、刷卡小票和公函来访日期一致。公务接待发票金额和小票金额一致。

3负责公务接待人员,要坚持原则,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不得乱签单、乱支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凡属公共财产,由财务室统一管理,登记建账。每年清理一次,保证本机关的公共财产与帐薄相符。

2局机关各股室使用的公共财产,由财务室登记造册,专人管理,若有损失,应及时报告财务室。

3因工作需要配发的笔记本电脑、U盘、硬盘、照相机等,妥善保管。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或损坏,由保管人员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由财务室从工资中扣出。

4凡工作调动者,必须在财务室的统筹协调下交清公物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不得私自交接处理。

5凡固定资产报废更新的,由财务室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冲账。

6.公共财产如照相机、摄像机等不得外借他人使用。

(四)机关采购管理制度

1范围。机关采购范围是指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用品、固定资产、小工程建设、劳务服务等的采购。

2申请。各股室根据需要,填写“股室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单笔购置总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购置;单笔购置总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及以下的,经股室申请,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审批后报送办公室采购;单笔购置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三重一大”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按照研究方案执行。

3采购。办公室每月汇总各股室报送的申请表,由办公室凭批准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进行分类汇总后采购。采购前应当寻找多家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品牌及服务等方面进行市场比较,其中至少选择3家以上合适的供应商,把询价情况详细记录于“询价情况表”(见附件3),根据采购金额按程序和要求实施政府采购或招投标采购。

4交付。办公室将采购到位的物品(工程建设或劳务服务)交付给请购的使用股室,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并根据采购发票及验收单,按机关财务审批权限规定办理采购的报账。

5管理。对交付给股室的有关物资,财务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各股室也应明确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股室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涉及机关内部人员调整,调整人员要及时做好相关物品的移交。确因特殊情况需带到新的股室,需经财务室同意和做好变更登记。

6销毁。凡进行登记的固定资产维修后已无法使用的,要统一交财务室,按程序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机关公共财产和物品与账簿相符。

(五)申请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各股室因公用车,由股室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根据情况向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用车。

2.平台有车,与申请人联系后,方可使用平台车辆;平台无车可派并反馈意见后,填写“公务租车申请单”(见附件4),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根据情况与有资质的租车公司联系租赁车辆,签定《租车协议》后用车。

3.鹤峰县公务用车服务监管平台反馈意见需要留存;随车联系人负责留存好用车时间及公里数照片,用车结束返回后交办公室。

附件1

请假审批表

姓    名


职   务


请假类型

口事假 口病假 口婚假 口丧假 口公假 口工伤 口产假 口护理假 口其他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天。  

科股长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销假时间


备    注


附件2

办公用品采购申报表

申请股室:                          申请时间:                                                               


序号

物品名称

数量

预计单价

采购必要性

备注

1






2






3






4






合  计






分管机关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附件3

询价采购情况表

采购单位


项    目


询价单位

规格型号

报  价

备  注

















最终确定

供应商


询价小组

签字(2人以上)


备    注



附件4


公务租车申请单


用车人


用车时间


用车事由


调车平台

反馈意见


分管机关领导审签意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