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铁路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州铁路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网站管理及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机关网站运营管理。所有发布内容均报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主要领导签发,网站中不存在涉密及违法有害信息。

2023年,我办对政府工作机构概况、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考录用、乡村振兴等多方面进行了公开,完成了部门网站季度自查、涉密文件清查、错敏词纠错等相关工作。全年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5条,政府工作机构概况信息9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人事变动信息2条,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情况3条,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公开3条,政务公开目录1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5次。本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协助其他州直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布信息存在个别用词不够规范的情况。

改进措施:加强对信息报送的审核,进一步规范用词,避免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情况,严格按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及时更新,准确发布消息,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恩施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