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容美镇麻旺村一组、二组、三组所处区域命名为“野茶谷”,现予以公告。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批准文号 |
野茶谷 | yěchágǔ | 容美镇 | 容美镇麻旺村一组、二组、三组 | 鹤峰县 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19日 | 鹤政函〔2023〕34号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湖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容美镇麻旺村一组、二组、三组所处区域命名为“野茶谷”,现予以公告。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批准文号 |
野茶谷 | yěchágǔ | 容美镇 | 容美镇麻旺村一组、二组、三组 | 鹤峰县 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19日 | 鹤政函〔202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