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3〕37号)文件要求,符合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并具有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条件。经机构自愿申报,县民政局资格审查评估,现对2024年宣恩县符合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30日(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间,宣恩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受理有关诉求和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718-5835098)
序号 | 机构名称 | 覆盖区域 | 地 址 | 床位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备案/成立时间 |
1 | 宣恩县福利院 | 全县 | 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198号 | 376 | 汪翠平 | 13597776658 | 2018年3月23日 |
2 | 椒园镇农村福利院 | 椒园镇、万寨乡、长潭河乡、晓关乡、椿木营乡 | 椒园镇椒园社区六组雷家坳 | 100 | 苏太平 | 18093750891 | 2020年10月13日 |
宣恩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