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财政局:
根据州政府批示,现从2023年州本级预算中下达你地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奖励资金 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请各地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管,强化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
2.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自行下载)
恩施州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 | |
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奖励资金分配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市 | 金额 |
合计 | 600 |
恩施市 | 200 |
咸丰县 | 300 |
来凤县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