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2
咸丰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近年来,咸丰县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建设“美丽咸丰”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专项检查、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生态乡镇和村、森林城镇和村示范创建等各项工作,切实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大力建设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乡村生态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大力实施农村环境专项检查。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水安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先后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场环境执法检查、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河长制巡河、秸秆禁烧巡查等系列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逐个推进问题整改和销号,同时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工业企业、工程项目单位开展相关规范化整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今年以来,共开展相关检查、巡查行动20余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排查出相关风险隐患问题18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全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全县农村环境现状及改善情况,认真谋划一批生态环保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科学合理安排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共统筹安排资金约3000余万元,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全面促进农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质量。

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综合考虑村庄常住人口数、污染源类型和分布情况等,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重点围绕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以及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定期监测。同时,逐步扩大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范围,进一步掌握全县农村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量20吨以上的处理终端已实现监测全覆盖。目前,该县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应的二级标准,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1个县级、16个“千吨万人”和13个“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稳定。

积极推进监测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扩大监测网络向乡集镇、农村延伸,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目前,已建成地表水自动监测站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县城污水处理厂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0个,所有自动监测站点均已数据联网,可实时掌握国控断面、污水处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等重要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广泛开展森林城镇和村、生态乡镇和村等细胞工程建设,引导人民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形成环境优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省级森林乡村1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占比100%,省级生态村85个,比例达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