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0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现将《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考核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考核验收方案

为贯彻落实11月2日全省十大民生项目推进会精神,推进实施好“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确保持续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验收时间

1 1月2 0日-12月1 2日,各县(市、区)对本地民生项目建设及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验收,省教育厅工作专班、各市(州)赴部分市县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内容

考核验收范围:2 02 3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民生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等。

1.幼儿园建设情况。是否按照设计和建设标准,规范完成幼儿园建设,如期开园投入使用;是否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环境质量检测等;对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完成装修,是否办理移交手续;秋季学期未开园项目是否已完成建设,是否具备春季学期开园硬件条件。

2.幼儿园教师招聘及培训情况。是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幼儿园教师;是否及时核定教师编制;新入职教师是否在秋季开学前到岗;是否组织开展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

3.财政经费保障情况。是否落实并不低于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 0 0元标准。

4.规范办园情况。是否对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进行动态监管;幼儿园是否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是否存在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本次考核验收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民生项目建设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实施民生项目的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工作部署上。要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项目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提高本地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2.逐级开展验收。各县(市、区)要严格对标,深入项目现场,做到自查验收全覆盖。各市(州)要督促所辖县(市、区)做好项目建设和配套保障等工作,市级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的项目数不得低于本地项目的50%。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迅速提出解决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州)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3.认真梳理总结。各地要组织力量做好实地考核验收工作,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结合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两个比例’’攻坚行动,研究谋划2 02 4年工作措施。以市(州)为单位,于1 2月1 2日(周二)前,将考核验收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