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两打”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恩施州“两打”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恩施州生态环境局组建工作专班,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一、联合制定专项方案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恩施州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由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州人民检察院、恩施州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统筹。紧盯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扎实开展专项检查

(一)建立重点单位清单。建立并完善了全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清单。其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95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25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4家。建立并完善了全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管理清单,其中: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6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2家。建立线索库,将信访投诉、双随机检查、污染源自动监控推送问题等纳入线索库管理,综合研判,发现违法行为。

(二)狠抓涉危废单位专项整治。一是以机动车维修、报废汽车拆解行业和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收集等行业为主,全面摸排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情况。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企业175家,发现环境管理问题25个,全部现场交办,要求县市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现场拉练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交叉检查产废单位14家,召开现场拉练会2次。

(三)狠抓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检查。采用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州6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4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全覆盖”检查,共计发现环境管理问题3个,全部现场交办,要求县市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对省生态环境厅派发的85个自动监控任务进行现场核查,并按时反馈核查情况。

三、强化部门协同联动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增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主动性,发挥打击环境犯罪领域联动执法的优势,做到各环节衔接顺畅、步调一致,确保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合规高效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州、县市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次,联合查办案件1件、针对重点案件组织联合会商3次。组织参加全省“两法衔接”培训班1次,共计5人次。

四、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全州各级各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州利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系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件,处罚款2.4万元。共立案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案件3件,其中:实施查封、扣押2件,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2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