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高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渠道,对所有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精准无误,同时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机密及个人隐私等,2023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高罗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人员及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设立投诉意见箱,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字乡村平台、“诗画苗乡·大美高罗”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总共公开政府信息7条,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处罚事项,无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科研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企业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其他尚未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纠正结果审结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结果结果其他尚未总计



维持纠正结果审结维持纠正结果审结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需要进一步把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中逐渐熟悉并掌握《政务公开文件汇编》的各项内容,并将所学的知识熟练运用到政务工作中。二、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的数量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高罗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