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0
巴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本网讯(记者 王春雷)1月19日,巴东县委副书记、县长洪家进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李强总理在湖北调研时的讲话要求、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等,审议《巴东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本领,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要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扛牢耕地保护责任和粮食安全责任,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抓好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从严从实管好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要统筹抓好长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扛牢“长江入鄂第一县”政治责任,把修复长江、清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要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硒资源利用、生物医药等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要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委、县委全会工作安排,落实“四个一”调度机制,全力冲刺“开门红”。

会议原则通过了《巴东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送审稿)》,要求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时要因地制宜,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县乡村三级要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快出台相应政策,全方位提供要素保障;要真抓实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村级产业,实现强村富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