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恩施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恩施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恩施州公安局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8号,邮编:445000,电话:0718-84880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提高公开工作质量;把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以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以公安职能转变、重大活动及成果宣传、便民利企服务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州公安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民生、打击违法犯罪等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恩施”发布568条文章,重要通知通告22条、安全防范提醒72条、警情提示16条、警务信息314条、转发重要通知144条;政务抖音号“恩施公安”发布警务信息179条;新浪微博“平安恩施”发布警务信息288条、通知通告22条、安全防范提醒72条、警情提示16条;恩施州公安局网站发布重要通知公告38条、安全防范提醒66条、警事日记28条、图说警务62条、公安警视82条、征集调查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范,以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为目的,积极完善依申请工作制度、流程、渠道,发布依申请服务指南,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组织构架,对职责分工、网站信息发布、网站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安排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专职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的责任机制,从信息发布审核、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规范,完善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对照评估指标,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加强网站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及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网站的管理服务水平;用好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窗口、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村(居)委会公告墙等平台,广泛宣传职能职责、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信息,为广大群众获取信息提供多种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州公安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对信息公开评估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领导小组适时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全警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制发规章0件,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241908件;行政处罚11956件,行政强制83件;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375.847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1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956

行政强制

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5.84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栏目设置不合理存在较多信息噪音的问题;二是个别信息存在错别字的问题;三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够高,个别人员对依申请公开理解不够深入,处理不够认真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对栏目设置不合理和存在信息噪音的情况及时更正,对栏目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对信息进行检查,及时更正发现的问题。三是认真学习文件,加强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全州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和依申请公开答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州公安局承办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3件,主要涉及基层社会治理、交通安全管理、违法犯罪整治、创文创卫等领域的会办、主办、领办建议、提案。州公安局充分听取、研究代表、委员有关意见建议,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所有建议、提案均序时推进、高质办结,实现了“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办理结果均在州公安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