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5号;传真:8222570;联系电话:0718—8222817)。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机关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调整后的联系方式和信息等内容。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60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182条,部门动态栏目发布322条,其他栏目发布10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合法,准确适用各个环节,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按时按需答复,满足群众需求,保障群众权益。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全部按申请人要求办理回复完毕,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审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保密性、合法性、真实性三个方面重点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程序关、时效关,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结合水利行业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统一管理下,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对于新增栏目迅速落实责任科室(单位),公开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公布24小值班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联系政府网站群技术服务单位定期开展排查,做好网站纠错工作。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进行法制、保密、网络安全审查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合法合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发布规范性文件0个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无行政复议件,无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对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改进,加强了政务公开宣传,及时更新栏目,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因人员离职、调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力不足。

2024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力度和时效性,积极向上争取人员,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及时、高质量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14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建立专栏,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依法依规公开重大项目规划情况、进展情况、批复结果等信息,切实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规范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预算、决算及有关报表,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