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持续做好长江、清江禁渔执法监管,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全州禁渔管理工作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涉渔违法行为,巩固禁渔成果,按照省禁捕办《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州“春节”期间禁渔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强化执法监管
各县市要紧密围绕“四清四无”监管目标,切实增强各部门执法联动,“春节”期间及前后一段时期内要加大联合执法巡查力度,积极开展巡江(河)巡查,加强重点交界水域和偏远水域的执法监管,加强夜间巡查,严厉打击“电、毒、炸、锚”鱼等非法捕捞和非法垂钓的行为。
各县市要加强渔(钓)具生产销售市场、餐饮企业及水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等主体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宣传、经营非法渔获物、非法生产销售禁用渔具钓具等的违法行为。
二、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各县市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其中2024年1月上旬至下旬行动时间不少于7天、2024年2月上旬至中旬行动时间不少于10天。专项行动主要围绕“电毒炸”、野生鱼销售、取缔“三无”船舶、追查禁用渔(钓)具等方面,采取水上巡查和岸上抽查的方式,集中整治清漂船、渡船、生活自用船携带禁用渔具从事非法捕捞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三、扎实抓好宣传维稳
各县市要及时更新老旧过时的宣传牌、宣传单、宣传标语等禁渔宣传设施,确保群众掌握最新的禁渔政策。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防止出现节日期间“群访、闹访”。要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对反映问题的新闻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并反馈结果,防止出现恶意炒作,引发不良社会影响。要做好困难退捕渔民春节前维稳帮扶工作,确保生活有保障。
四、切实抓好水上安全保障
各县市要在节前开展执法船艇、执法车辆等设施装备的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装备的安全。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县市要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发现各类问题及时记录和处理。
请各县市2月23日下班前,将“春节”期间禁捕执法管理情况报州禁捕办。
联系人:吴靖,13161927442;邮箱:936906001@qq.com
恩施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