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早预防严监督力促清明更“清明”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0-04-03
鹤峰早预防严监督力促清明更“清明”

鹤峰网讯(特约记者 杨洁 通讯员 张正伟)“清明节期间,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让节日安全又‘清明’。”4月2日上午,鹤峰县住建局一名普通干部的手机上收到一条“廉提醒”,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在清明节前夕,向全县党员干部打的一剂“节日病”预防针。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在清明节来临之际,运用早提醒、严监督等方式多管齐下,念好节日纪律“紧箍咒”,让党员干部紧绷作风之弦。除温馨短信提示外,该县还印发通知下发至全县所有单位,严明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进行私人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相关要求祭祀扫墓,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等“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在此基础上,该县在节日期间派出15个监督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定计划、直插一线深入全县各乡镇及祭扫场所、商场、酒店和农家乐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尤其是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同时,将对民政、应急、公安、交通、林业等职能部门落实委托祭扫、文明祭祀等服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全县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绝对没有‘休止符’。要不放过一个节点,不放过一个问题,以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不懈推动成风化俗。”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确保清明更“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