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丰推行“林长+森林防火”模式保护生态资源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2
湖北咸丰推行“林长+森林防火”模式保护生态资源

湖北咸丰县境内生态资源丰富,森林面积18.18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952.6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04%。从2021年探索推行林长制以来,咸丰县积极创新“林长+森林防火”模式,实现了“监管无空白、域内无火灾、人员无伤亡”的“三无”目标,保持全县无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

“四个着力”精准发力

着力责任体系建设。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林长+检察长+生态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全县落实县级林长13名,乡镇林长122名,村级林长194名,生态护林员2000名。构筑横向到边、纵深到底的防护网。

着力抓实工作落实。三级林长按照提示单巡林,重点防火期内,适时增加巡林频次。优化生态护林员队伍,落实绩效考核措施。

着力培训提升效能。全县对乡村级林长、驻村第一书记、生态护林员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同时逐步改善生态护林员履职装备,为生态护林员统一配备了巡护服、宣传喇叭、反光马甲、镰刀、电筒、水壶等装备。通过理论“充电”、装备升级打造生态护林铁军。

着力推进合作共治。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咸丰县以“林长+驻村第一书记”为突破口,架起干群“连心桥”,大力实施村庄绿化。驻村第一书记争取资金;村林长协调绿化用地,组织村民投工投劳;县林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助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四个机制”有序推动 

出台举报奖励机制。以县林长令出台《全县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奖惩分明,建立全民防火机制,减少野外违规用火的发生。

落实会商协调机制。共同开展全县森林火险形势会商研判,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联合开展会商。在发生森林火灾案件时,县林业局做好技术支撑保障,县应急局开展森林灭火,县公安局负责案件侦查,共商研讨处置方案。

完善指挥调度机制。森林火情(灾)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是火灾扑救现场最高指挥决策机构,指挥调度应急、公安、民政和卫生等一切扑救力量和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优化后勤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为火场前线指挥部提供指挥办公、给养和宿营等相关保障,为灭火人员配备防火服、防火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全力统筹组织好一线扑救力量的装备物资前送及伴随保障。

“四个加强”效率提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火阻隔系统和消防蓄水池建设。完成生物防火带11.28公里、蓄水池14个,在全县重点区域搭建视频监测系统,将防火预警监测系统与林长制巡护系统并联,实现了“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大幅降低了火险隐患。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动资源向乡镇集中,力量向村组倾斜。在建强县森林防灭火专业化队伍的基础上,11个乡镇及林场各建成一支半专业化队伍,作为处置早期火情的主力军,192个村各建成一支群众义务扑火队伍。

加强综合基地建设。为保证应急演练效果,提升森林防灭火实力,建立了2个综合性培训基地,定期组织人员开展联合演练,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能力。

加强实战装备建设。按照实战化要求,统一为全县队伍更新森林防灭火装备设备。今年以来添置了消防车、灭火弹、风力灭火机、割灌机等防灭火机具,配发到各乡镇和国有林场。

“四个盯紧”源头管控

盯紧重点人群。建立“重点人群”台账,“包村盯人”,一对一,对重点人群盯死看牢。同时盯紧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炊用火、烟头余火、孔明灯等,做到不留死角、不出空档。

盯紧重点区域。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立站设卡,扫码进山,强化人员管控。

盯紧重点设施。把林区生产企业、高压线路、变电器站、通信基站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安全作为森林防火的重点对象,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林区生产企业定期开展设备设施检修,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盯紧重点时段。在国庆、春节、清明等防火重点时段,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火源,早期处置火情,严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过安稳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