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恩施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2023年恩施州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现将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围绕中心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部门动态信息发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中心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拓宽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内容与形式,立足畜牧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政务公开。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政务公开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学习政务公开有关法规文件、2023年恩施州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力量。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内部加强工作研讨,外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2023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2件,均按期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在公开工作中不断增强规范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发布台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强化保密审查,通过平台统一发布,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做好中心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调整网站栏目设置,及时转载和发布重要新闻和文件等各类重要信息;聚焦畜牧重点工作改版设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产业发展”3个专题专栏。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发挥中心中心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公众号“恩施畜牧兽医”作用,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总计772条,其中国家、省、州颁布执行的各项畜牧政策9篇,通知公告17条,征集调查3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中心办公室制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积极配合上级宣发,对上级宣传要求的任务均及时、准确、规范落实。针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考核要求,日常自查自纠错敏词、数据不同源、页面出错等问题。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加强与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沟通,寻求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恩施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无新增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中心结转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3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办结2件,并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还不够丰富、内容吸引力不强等问题,2023年进一步丰富了内容发布形式,针对重点工作,通过视频、一图读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发布了各类信息。

总体上,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扩大政策解读的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主动性;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2件主办件、2件会办件),政协提案1件(主办件),建议提案涉及产业发展、社会治理、资源环境等领域,我中心已按要求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并做到了见面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件均通过中心门户网站进行了答复全文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益事业建设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发布“乡村振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信息共计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