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发放358.933万元冬春救助资金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22
鹤峰:发放358.933万元冬春救助资金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为妥善保障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节,近日,鹤峰县共发放冬春救助资金358.933万元,共惠及群众7707户20094人。

2023年,鹤峰县多次受到低温冰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侵袭,导致农作物减产,部分群众受灾严重,生产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鹤峰县应急管理局指导组织各乡镇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开展排查,了解受灾群众实际困难。

据了解,为及时将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鹤峰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和省、州冬春救助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冬春救助各项工作。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鹤峰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细化冬春救助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广泛宣传发动等方式,积极安排部署推动冬春救助相关工作;积极落实“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结合受灾人员困难程度、灾害损失、自救能力等实际因素,划分不同标准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照“户主书面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乡审、县定”等程序,规范救助流程,增强工作透明度;11月中下旬,经过大数据比对,更加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天气渐冷,要加大州、县级冬春救助配套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受灾资金尽快落地,群众早日获益。”县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资金下达后,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发到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的心坎上,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