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新闻发布会事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2-28
这场新闻发布会事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12月27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邵远红,省住建厅城建处处长禹滋柏,黄石市住建局副局长程超,宜昌市宜加梯电梯加装服务中心秘书长李晓红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住建厅办公室主任刘登强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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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近期,我们关注到各地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普遍提速,请问推进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加装电梯是改造中群众呼声最大的需求之一。省住建厅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加装电梯“愿装尽装”。2019年以来,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地方共同努力下,全省电梯加装量逐年快速增长,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395部,其中今年完成加装电梯2159部,是去年的4.6倍。

加装电梯是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积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老有所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补齐民生短板。加装电梯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重要举措。

加装电梯是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省住建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要求,扎实开展问需于民工作。通过深入街道社区、入户访谈、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其中反映突出的就是老旧小区“上下楼难”的问题。为此,我们将“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三张清单”的内容,统筹推进实施,以加装电梯的实绩,检验实践活动的成效。

加装电梯是践行共同缔造的生动实践。省委提出,要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装电梯涉及楼上楼下和左邻右舍,需要广泛发动群众,是引导群众开展自治的良好载体。推动一个小区改造、完成一部电梯加装,就是一个共同缔造的生动实践。加装电梯,加的不仅仅是一部梯,更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融洽邻里关系的桥梁,实现美好生活的桥梁。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强与人民法院系统的协作,切实把加装电梯这件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不断“梯”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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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提问

在当前开展的城市更新行动中,湖北法院如何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笛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老百姓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在我国人口结构新变化趋势下,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成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面对这一需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6月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压实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主体责任,助力老年人、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湖北省委也将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作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抓手。

但在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过程中,加装电梯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在电梯加装和使用过程中,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因需求和利益不同,容易产生纠纷,影响加装电梯工作的进行。面对新的发展形势,湖北法院坚决扛起参与服务“共同缔造”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一下三民”活动,协助各地住建部门为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及时提供司法保障,以“小切口”“微举措”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涉加装电梯纠纷。具体而言:

一是强化审判能力。立足自身审判能力建设,促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司法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审判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提升涉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办理质效。强化涉加装电梯纠纷案件的释法说理,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梳理全省涉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审判经验,明确裁判思路,统一裁判标准。

二是深化诉源治理。贯彻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法院+N”纠纷解决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抓前端、治未病”预防在先的理念,通过健全、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合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格”。针对办理加装电梯纠纷案件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经常性化解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见事早、行动快,将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优化工作方法。加强思想认识,主动服务城市更新改造大局。运用在线调解平台,提供全流程集约化在线多元调解服务,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下沉老旧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纠纷调解,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普及涉加装电梯业主行为规范,引导业主理性维权等。积极开展判后释法和回访工作,巩固加装电梯纠纷案件审理质效,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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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提问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联合发布了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有何意义?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邵远红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与住建部联合发布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有三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明确加装电梯规则。加装电梯属《民法典》第278条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事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都占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在此基础上,同意的业主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都达到参与表决的四分之三以上方可通过。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加装电梯行为都依法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完成了报建审批手续,明确了其他业主不得违法阻挠依法加装电梯的行为规范,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对阻挠行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对于业主主张的排除通行权、采光权等妨害,也明确予以规范。

二是提供司法执法指引。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此次最高法院与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三个明显特征:一是规范性,处理原则明确,对业主之间因加装电梯产生纠纷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二是代表性,案例类型多元,覆盖了当前因加装电梯引发纠纷的所有类型;三是示范性,释法说理充分,凝聚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经验。这些典型案例为各级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类似问题起到“活教材”作用,彰显了其对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有利于切实提升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纠纷的解决质效。

三是引导和谐解决纠纷。典型案例不仅有助于司法机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也能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传递鲜明的价值导向。中华民族自古倡导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我国古人讲“千金买屋,万金买邻”,和谐邻里关系不仅是每个人幸福生活的迫切需求,更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必要。《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友善礼让”是“六尺巷”文化的精髓,也是邻里关系的最佳注解,“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真谛。此次发布的11个典型案例均体现了“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有效引导业主和谐化解邻里纠纷,服务城市更新改造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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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记者提问

请问近年来,我省在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上面临哪些问题,采取了哪些举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禹滋柏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省在推进加装电梯工作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群众工作难、资金筹措难、质量监管难和维护管理难等难题。面对这些难题,我们创新采取整体加装、集中采购、连片托管,允许一楼业主同步增设入户连廊等路径,探索破解加装电梯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是聚焦“群众工作难”,推动愿装尽装。组织开展“荆楚加梯行”系列宣传活动,激发群众加梯热情。引导“一户申请即启动意愿征询”,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加装电梯的,达到规定的表决比例,即可办理加装手续,依法破解居民协商过程中“一票否决”难题,积极推动立法,《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将在2024年2月正式实施。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以平层入户的方式加装电梯,通过增设入户连廊,实现无障碍通行,提升居民加装意愿。

二是聚焦“居民出资难”,降低综合成本。协调省电梯协会对省内外电梯制造企业开展了集中询价,推动地方带量采购,每部电梯可降低安装成本10万元左右。鼓励建立“集中申报、统一规划、集中审批、批量施工”的整体加装模式,降低加梯成本。对具备加装条件,但居民暂未达成共识的,先完成管线迁改、基坑施工等前期工作,为将来加装电梯预留条件,进一步减轻业主出资压力。同时,我厅还明确了公积金支持加装电梯相关措施。

三是聚焦“工程监管难”,保证工程质量。各地细化全过程实施办法,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步到位”。鼓励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牵头,组织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企业成立联合体,为业主提供方案设计、矛盾调解、手续申报、工程施工、过程监管、维护保养等“一站式”服务。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合同》参考范本,引导加梯业主按照工程节点有序付款,防范资金风险。将加装电梯工程纳入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名录库,实施信用管理与“红黑榜”制度。

四是聚焦“后期管理难”,建立运维长效机制。引导居民协商制定电梯使用管理公约,保证装得上、用得好。省保险协会量身定制保险产品,组织多家保险公司进行议价,对比以往电梯正常的维护保养费降低1750元/部。引导业主开展连片托管,整合各项资源,强化培训指导及考核督办,提升管理效能,保障使用安全。

下一步,为全面贯彻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结合我省实际,将继续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持续摸清需求底数。指导各地从建筑结构安全、空间条件和居民意愿等方面,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摸清具备加装电梯条件的小区楼栋底数,更有针对性开展推动和指导工作。加强政策保障支持。支持各地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支持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改造标准和加大奖补力度,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比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发动群众,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基层治理组织作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推进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努力实现“愿装尽装”。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将加梯企业统一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并定期进行公开,严格规范加梯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居民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鼓励业主参与日常维护监督,形成日常运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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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提问

前面提到,《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是在全国地级市中,首部适用全市域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而且我们也关注到,12月1日,该条例在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获全票通过,能为我们介绍一下黄石市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吗?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程超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作为工业之城的黄石,是住建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一直致力于打造完整社区,改善适老化人居环境。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适老化改造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显示,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51.2万人,占比为18%。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9万人,占12.54%,远超7%的老龄化社会标准。根据全市摸排情况来看,共有2514个单元具备电梯加装条件,其中9层以上有361个单元。这些单元里的很多老龄住户,几个月甚至几年没下过楼的大有人在。

加装电梯工作是紧贴百姓生活的“关键小事”,也是紧连群众福祉的“民生大事”。如何通过立法规范加装电梯行为,破解四大难题,推进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成了黄石面临的一个新课题。《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的出台,为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对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此次《条例》对加装电梯各个环节的要求具体说一下:在加装电梯报装阶段,一户申请即受理被写进了条例,这就意味着,只要有一个群众有需求,我们的社区人员或者党员干部就会帮忙做意愿征集工作;收到初步申请后,住建部门10个工作日内要组织勘察,资料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这就把我们之前提出的“一站受理、并行审批”的要求以法条的形式进行了明确,改变了过去“一张表,多头跑”的工作模式,对我们的工作效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施工建设阶段,条例明确了我们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能职责,对土建施工、安装、监理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对阻挠、破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的行为,也明确了是违法行为;电梯建成之后的维修养护,条例也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要求业主必须委托专业的公司来进行维保,同时可以通过在电梯内开展商业广告等经营活动,拓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资金筹措渠道。

可以说,《条例》在如何破解“四难”问题上从加装电梯全流程进行了规范指引,以立法形式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破四难”提供了支撑。我们将以此次立法为契机,以更精细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让惠民工程真正惠及居民,让群众居住得更顺心、更暖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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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电视台记者提问

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据了解,有“自改委”“帮帮团”等不同的组织机构,宜昌市成立了全省首个加装电梯一站式公益服务平台,请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宜昌市宜加梯电梯加装服务中心秘书长李晓红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宜昌市从2019年开始试点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群众纠纷、资金筹措和质量安全等等方面的难题,为破解这些难题,由9家宜昌本地优秀加梯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宜昌市宜加梯电梯加装服务中心这个社会公益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于2023年8月落户葛洲坝街道,并与街办、社区签订共联共建协议,在宜昌市民政局办理营业执照,并在宜昌市住建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是搭建群众身边的沟通平台。服务中心整合了优质企业资源,为居民提供手续办理、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保托管的“一站式”加梯服务。开通“宜加梯”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推出出资分摊计算、政策咨询、加梯预约、行业投诉等服务内容,方便群众“一键申请”。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321人次,受理加梯意愿46个,协调办理咨询投诉30个。组织优秀加梯志愿者成立“宜加梯帮帮团”,举办进社区宣贯政策活动4期,参与加装电梯听证会5次,促成了东方花苑、机船小区等矛盾调解,保障加梯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创新加梯工艺的技术平台。全面推广装配式施工工艺,通过厂房预制构件、现场装配安装,大幅减少现场施工工期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在隆康路卫生大院小区创新应用混凝土装配式井道以及自平衡结构,提升井道结构的耐久性与安全性,实现加装电梯经济和安全“双突破”。征集宜加梯专家库,为居民提供专业性的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和技术咨询论证等服务。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交叉检查,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保障群众利益。

三是推动集中采购的合作平台。协助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确定适合加装、较难加装、不适合加装的楼栋底数,以港务小区为试点,组织业委会、社区密切协商并广泛开展入户宣传沟通,在业委会统筹组织、居民自主选择的前提下促成全小区统一设计、整体加装、集中采购、有序实施,为居民争取价格优惠、优质售后服务和质量保障。由服务中心成员单位负责加装的清波小区23部电梯、古潭小区14部电梯均已整体加装完成,杨家寨小区16部电梯已统一启动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发挥公益组织的工作职能和社会职责,持续推广整体加装,积极探索“连片托管”,进一步充实壮大“加梯专家库”和“加梯帮帮团”,为更多小区实现“愿装尽装”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