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区域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区域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预防和控制人畜共患传染病,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禽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自2024年3月1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区域:

一、利川市农贸城及周边区域:东至旅游路,南至胜利大道,西至园丁园巷,北至山边。

二、南门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东至龙船大道,南至清源大道,西至鞍山西巷,北至清江大道。

三、丹桂园万和市场及周边区域:东至六合街,南至清江大道,西至丹桂园街,北至解放东路。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利川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