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23
省农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60221/2024-0664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发文字号: 鄂农发办函〔2024〕1号
文号类型: 鄂农发办函 文件类型: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市、州、县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发展(推广、服务)中 心,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 月 19 日—24 日我省将再迎强对流、 寒潮大风和雨雪冰冻天气,18 日晚—20 日,东部和南部地区有 短时强降水、冰雹、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19 日—21 日,全省将出现 7~10 级偏北风和大幅降温天气,20 日—24 日,自北向南将先后由雨转为冻雨、冰粒、纯雪天气。受降雪、冻雨和大风综合影响,鄂西北、鄂东南设施农业大棚垮塌、折损风险高。 各地要进一步提振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预警宣传、科学有 效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一、进一步压实抗灾减灾责任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低温雨 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 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防止出现人身伤亡和重大财 产损失,防止灾害对春耕生产和稳产保供造成重大影响。要克服疲劳、麻痹思想,立刻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要进一步细化方案、 分类施策、科学应对,继续深入一线指导抗灾救灾和春季畜牧、 渔业灾后复产工作,做到应派尽派、应下尽下。中心已联合省农业农村厅派出 11 个指导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分区包片指导服 务。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预警 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组织开展联合会商研判。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抖音等各种媒体, 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防灾避险常识和防灾救灾技术措施,提高信息覆盖率和播放频度,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宣传 全覆盖。要做好灾情信息调度,及时上报灾情信息。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 要检查加固房屋、棚架、池塘、畜禽棚舍、养殖厂房等设施, 防止畜禽圈舍再倒塌、设施再损毁。要加强供水、供电线路检修 维护,防止水管结冻或冻裂现象发生,防止畜禽冻死冻伤。做好 饲料营养调控,科学投喂饲料,增强畜禽和水产品耐寒和抗病能力,提高成活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做好取暖燃料、饲草饲料、药品疫苗、消毒设施、抢险工具等应急物资储备。 

四、进一步抓好灾后复产 有序组织春季集中免疫,春防物资尽快足量调拨到位,及时 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立足“早 报收、早收集、早处理” ,启动病死猪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场复工 复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防疫安全。组织农业机械开展抗灾减灾行动,各级农机作业技术服务队、应急服务队和农机服务 组织要继续深入一线开展农机助力抗灾复产活动,确保春耕生产实现开门红。 

五、进一步做好产销对接指导督促各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开工复产,加强肉类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强生产和市场运行动态监测,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全力保障市场安全稳定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