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8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

州直各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管局等14部门《关于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决定今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 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开展好我州201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以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州直各单位、各县直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在有电子显示屏的位置滚动播出节能宣传周主题标语,宣传节能政策知识。紧紧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节能小知识和先进实用技术等内容,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倡导开展一次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增强资源危机和能源节约意识,倡导在低碳日当天开展能源紧缺活动。步行上下班,办公区域停开1—4层电梯,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组织开展一次“我为公共机构节能做贡献”活动。发动干部职工查找并纠正各种不符合节约要求的现象和行为,堵塞各种浪费漏洞。杜绝“长明灯”、水龙头跑冒滴漏现象,下班关掉电脑、饮水机电源。倡导全体干部职工绿色出行,积极开展 “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交车”活动,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通过设立节能义务监督员督促节能管理,及时总结推广节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主题宣传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广泛开展节能低碳理念和节能知识宣传,着力宣传各单位、各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事迹和做法,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内网、微信、微博、短信、展板等方式宣传绿色发展理念,传播节能减排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局将统一印制今年的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画向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及各公共机构发放。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的一次意义非凡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州直各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深刻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工作的重要性,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密切配合,拓宽渠道,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推进节能全民行动,营造良好节能社会舆论氛围。

(二)严密组织,浓厚氛围。州直各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针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恩施州公共机构节能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州直各单位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每天下班前将当天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资料发送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工作邮箱,并于6月22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书面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纸质版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

联系人:刘 洋

电  话:8266863  传真:8208893

工作邮箱:eszzjnb@163.com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