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州直机关公车改革和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岗位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驾驶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州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一)(代码01) 3名
州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二)(代码02) 15名
二、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州社平工资标准综合确定。
三、招聘范围
应聘者须是在本次公车改革实施过程中解除、终止人事关系(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州直涉改单位司勤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01岗位人员需取得A1及以上驾照,报考02岗位人员需取得C1及以上驾照。
(二)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修常识及相关技能。
(三)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盖章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须提供当地交警大队盖章认可的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5月16日至5月17日
报名地点: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楼
报名要求:
(一)符合应聘条件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1)、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按要求填写,所填内容及相关单位盖章必须真实、有效,伪造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原工作单位盖章认可的工作经历证明、当地交警大队盖章认可的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于5月19日上午9:00-12:00到州用车保障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统一笔试
主要测试与驾驶岗位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和公务用车司勤岗位基本常识。
笔试时间:5月20日上午 8:30-10: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及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定于5月23日下午14:30-17:30。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按相关政策集体研究确定拟面试考生名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及时对考生进行考核。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详细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考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到州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聘用管理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人员聘用合同,试用上岗。
联系人:张敏、赵喻
联系电话:0718-8267220
附件:附件1报名表.xls
恩施州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