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府国资委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恩施州政府国资委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23〕14号)要求,州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做好建议提案工作,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现了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100%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共承办州人大九届二次会议建议7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6件;承办州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会办件10件。截至6月30日,我委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并寄送代表委员手中,人大代表对我委建议办理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另会办的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0件政协提案按要求向主办单位报送了落实进展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研究部署,全面落实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推动落实。自接到交办通知后,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办公室负责对交办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分类,拟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同时,各责任科室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安排部署到位。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费国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企改科、产权科、国投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办理。各承办科室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三是细化方案,注重质效。4月10日正式制发《恩施州政府国资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各业务科室在办理过程中,注重把好政策法规关、程序格式关和文字质量关,有效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提高质量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委始终坚持“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的“三联系”制度,将沟通联系、调研座谈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准确把握问题实质,与州属国有企业、县市国资监管部门联动,共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确保了建议代表和提案人满意率达到100%。

    (三)深入问题研究,确保办理实效

坚持把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根本,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中推动发展。针对人大代表提出关于重视公益类国有企业的建议,州政府国资委拟订《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对不同功能类别、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2023年9月,经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印发。积极发挥州级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在保障州属公益类国有企业规范运营的基础上,指导县市建立公益类企业和公益性项目补偿机制,采取资本金注入、特许经营权授予、地方政策性收费减免、财政贴息、预算弥补、税收优惠等多种手段平衡盈亏,保证企业资产、资金、人员的相对稳定。推动公益类企业专业管理、高效运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