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拟对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根据相关规定,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主体幕墙玻璃10块;(定制钢化中空玻璃、尺寸现场查勘丈量)
2.雨棚12公厘钢化玻璃2块;(定制,尺寸现场查勘丈量)
三、采购预算金额
80000.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限价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安装或维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及售后委托。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携带相应资质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206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204室。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1、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谈判报价表
(3)谈判分项报价表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密封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到现场查勘了解实际情况后,予以报价)
(7)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含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行业资质等)
2、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管理的应急措施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含奖励情况)
八、确定供应商
由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判,询价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155-8761-0699
联系人:陈锐联系电话:136-3627-0214
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