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公告

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拟对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根据相关规定,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建筑主体幕墙玻璃维修更换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包括:

1.主体幕墙玻璃10块;(定制钢化中空玻璃、尺寸现场查勘丈量)

2.雨棚12公厘钢化玻璃2块;(定制,尺寸现场查勘丈量)

三、采购预算金额

80000.00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限价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幕墙安装或维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及售后委托。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携带相应资质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206办公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204室。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1、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谈判报价表

(3)谈判分项报价表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密封的报价文件。(供应商必须到现场查勘了解实际情况后,予以报价)

(7)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含类似项目业绩、相关行业资质等)

2、技术部分

(1)服务方案

(2)管理的应急措施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含奖励情况)

八、确定供应商

由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判,询价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顺序,形成谈判报告。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155-8761-0699

联系人:陈锐联系电话:136-3627-0214


                                                                          恩施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 州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