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2-06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3年6月经州委、州政府同意设立,并于2013年12月20日正式挂牌开办。按照"三定"方案,我局为州政府直属参公单位,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6科室(即:办公室、管理服务科、安全保卫科、财务科(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政策指导科(州直节能办公室)、国有资产科),下属二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直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共有编制数32名,其中参公编制20名、事业编制10名、占编不上编人员2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6名,其中局机关在职参公人员14名、占编不上编人员2名。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恩施州具体情况,研究拟订关于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进行政策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结合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的基本需要和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4、建立健全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布相关经费使用情况。

5、拟订和组织实施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根据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

7、结合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机关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房产的综合管理,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实施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

8、负责拟订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处置工作。

9、拟订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10、负责州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州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保障州直参改单位执法执勤工作用车需求,并将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执法执勤用车纳入中心集中管理(除公检法司警车和交通部门路政执法车外);保障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用车需求;保障州“四大家”及州直应急任务较重而本部门保留的车辆又不能满足应急需求时的用车需求;保障其他应急用车需求。

12、负责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州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双轮驱动和美丽恩施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运行保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制建设, 完善机关事务法治监督体系,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关事务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85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3.83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其他0万元。总支出85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83万元,项目支出626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