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鹤峰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鹤峰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21日,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鹤峰县教育局校园保安33名(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

(三)退役军人、党员和有保安证的人员优先;

(四)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1.有犯罪记录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有吸毒史或组织、参与贩卖毒品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鹤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feng.gov.cn/xxgk/gkml/zkly/ygrs/)公开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简历,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联系龚先生(联系电话:15671518818)王先生(联系电话:13687190555)。或者将上述资料扫描整理成一个文件夹,投递至报名邮箱:287336765@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条件,由公司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另行通知体检。

四、体检

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到鹤峰县中心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拟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任与薪酬

招聘入职后,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内容和相关制度使用和管理。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附件:1.保安人员个人简历

      2.岗位表

鹤峰县振兴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