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恩施自治州植物保护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种子管理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壤肥料工作站、湖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恩施自治州分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机技术推广站、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机电工程学校留守处、湖北省高山蔬菜研究中心、恩施自治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等9个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3月1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恩施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