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举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业务培训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14
恩施州举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业务培训

(通讯员 王甜 覃倩凤)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增强我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效,恩施州司法局于2024年3月11日举办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业务培训。各县(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分管领导、从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及州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现场学习。

州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俊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办案实务,围绕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复议前置案件类型、行政复议管辖权以及行政复议办理方式进行了重点讲解。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访局副局长廖静围绕做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如何规范应诉,分为答辩、举证、出庭应诉等方面作了系统讲解和深入阐释。

授课结束后,州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座谈会,全部参训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会上,参会人员踊跃发言,分别就本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的工作情况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经验、当下面临的困惑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围绕土地权属纠纷、信息公开、市场监管等类型的案件办理实务问题进行探讨,针对“如何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行政复议与应诉的业务发展”“复议应诉平台信息化建设”等话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必武参加座谈会,会上强调:一是明确行政复议工作的目标,坚持能动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要多做加法,加强案前调解、案中调解、案后调解;要善做减法,分流减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类案件;要巧做乘法,切实发挥行政复议中心作用,深化改革效果;要勇做除法,结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障,建设过硬队伍,建立健全机制,探索数字化的赋能。

此次培训为全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同堂学习、互相交流、共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会,为我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事业画好“同心圆”、提升“向心力”凝聚了共识、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