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联合抽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度咸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

二、抽查领域及对象范围   

(一)抽查领域:道路交通运输行业;

(二)对象范围: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三、抽查事项

(一)县交通运输局抽查事项:

1.对危险货物企业车辆安全及动态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2.对运输市场主体取得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3.对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档案及工作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县公安局抽查事项:

1.企业名下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三率”情况.2.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三率”情况;3.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情况;4.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每次抽查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同时采取从我县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确定被抽查对象,县公安局系统管理员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系统管理员每次抽查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名。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处理。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公示,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抽查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   

(三)统一监管,优化环境。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严明抽查纪律。现场抽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检查人员差旅、住宿等费用由所属单位予以保障。

咸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