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咸丰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咸丰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2024年4月8日至9月30日,根据联合抽查计划清单有序开展联合抽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以工业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含县人民医院整形美容外科)及辖区内医疗机构为抽查对象,抽取比例和频次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以A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对以B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不变;对以C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对以D类市场主体抽查对象,针对性加大抽查比例。

三、抽查内容

(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2.抽查事项

县卫健局: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县人社局:劳动用工监管。

(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联合抽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

2.抽查事项

县卫健局: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公示信息检查。

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环境管理情况检查。

(三)医疗美容服务机构联合抽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2.抽查事项

县卫健局: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情况检查。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美容广告内容检查。

(四)医疗废物处置联合抽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

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

2.抽查事项

县卫健局: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卫生事项(含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情况)检查。

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对危险废物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检查。

四、抽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调查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县卫健局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确定抽查组数、每组抽查人数,并告知参与部门。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三)实施抽查检查。对被检查对象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各参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依据本部门的职能依法实施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综合分析检查对象实地核查、书面检查、调查咨询等各方面情况,及时形成检查结果。各检查组应对本组检查情况及时汇总,形成统计表,报送县卫健局将联合抽查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备查,县卫健局要将被检查对象的检查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经营主体名下,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咸丰县人民政府网”等向社会公示。

(五)落实闭环管理。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每个问题都要有整改结果;对检查结果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并做好各个流程资料的收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中涉嫌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送,实行闭环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与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县卫健局要提前做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咸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