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40020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来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8-627017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周朝科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来凤县翔凤镇大垭口村3组 | 422827007002JC00107F00010001 | 房产:420平方米/ 土地:140平方米 | 农村宅基地/批准拨用 |
公告单位:来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