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龙凤镇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破冰”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4-04-09
恩施市:龙凤镇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破冰”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有了这个红本本,感觉踏实多了,以后用钱也方便了。”4月3日,在恩施市龙凤镇举行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发放暨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集中发放仪式上,在龙凤镇住了几十年的村民黄海清拿到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一遍又一遍翻阅手中的小红本。

这是恩施市开展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以来,在全州率先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同时也标志着集中颁证工作正式启动。此外,配合这一改革措施,农村居民住房抵押贷款和村集体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授信贷款也在全镇范围内广泛推广。

过去,农户若是要扩大经营规模或者有急事要用钱,只能通过找他人担保来贷款。后来有了个人信用贷,但为了规避风险,实际的人均贷款金额并不高,很难满足商户的用款需求。

“村里的房子只是看上去值钱,由于没有证,在银行眼里连贷款抵押的资格都没有。”黄海清对记者说。

有房无证,发展遇“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实施确权登记成为关键。

完成确权登记后,所颁发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其内部细分为权利人、共有形式、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等子项,确保了权属的明确性。相较于普通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此证书特别涵盖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这两项核心权利。此外,证书还精确记录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坐标位置等关键信息,为权益保障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法律依据。

“靠着80万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厂规模进一步扩大了,预计可增收100多万元。”在恩施市龙凤镇经营恩施市雅居乐尚品家居厂的刘钦朝,得益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和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他的房子变现了。

近年来,农村农民融资需求日渐旺盛,而农民的大量“不动产”却长期处于“沉睡”状态。龙凤镇大胆尝试,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发放暨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既增加了村民的财产性收入,又为乡村振兴注入了金融“活水”。

在解决他项权抵押的基础上,为解决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流通难的问题,经多次讨论,龙凤镇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的信贷模式,即“银行+村委会+信贷户主”的三方信贷模式。

“在维持宅基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基础上,我们提供一种贷款服务,以农民的住房所有权及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只要农户或农村个体工商户拥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宅基地流转使用权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有从事生产经营、生活及消费的资金需求且符合我们规定的贷款条件,均可向我们提出贷款申请。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要求还本付息。”湖北农村商业银行龙凤支行行长张鑫讲解道。

龙凤镇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破冰”,不仅为农民创业融资开辟新路径,也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找到了新路子。

“2022年,我们拍卖出让了5宗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净收益85万元。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后,村里的宅基地更加值钱了,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这次的3000万元村集体授信,为即将落地的双堰云硒文旅研学基地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双堰塘村党支部书记刘云忠谈起未来村集体的发展,成竹在胸。

截至目前,龙凤镇已有10户农户获得500万授信贷款,18个村集体总共获得3.6亿元授信额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激活金融活水,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围绕‘家家有证’的工作原则,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做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带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金融支撑。”龙凤镇党委书记章云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