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嘉奖奖励对象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嘉奖奖励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推动经济发展及时奖励办法〉的通知》,为激励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拟对在2023年度利川市“当先锋、打头阵、见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嘉奖奖励,现对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9日前,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一、奖励对象

胡海鹏    市委组织部人才股负责人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9日

三、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利川市公园路13号

联系电话:0718-7285350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