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关于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主要从全县范围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代表等社会人士中选聘。本次拟选聘人员共12名。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

(三)品德高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

(四)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

(五)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六)在本县连续居住满两年以上,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七)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州司法局组织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调研活动;

(四)参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

(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暴力执法、无证执法等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向县司法局反映;

(六)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聘请三种方式确定聘请人员。

(二)报名方式。请登录县人民政府官网、“咸丰发布”公众号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咸丰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报名人员可以将填写后的表格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后需提交原件审核。

电子邮箱:295230449@qq.com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育英路22号(咸丰县司法局)4楼403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

(三)资格审查。县司法局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发放聘书。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司法局颁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聘任期限。咸丰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届聘任期3年。届满后需要续聘的,按相关工作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予以解聘。聘期内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进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秦静联系电话:0718--6681983

附件:咸丰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咸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咸丰县司法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