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机关事务局出台公务用车“五个严禁”、办公用房“五个严格”...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20
恩施州机关事务局出台公务用车“五个严禁”、办公用房“五个严格”...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经恩施州人民政府同意,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了《恩施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恩施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两个规定分别明确了全州公务用车"五个严禁"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五项严格"管理制度。    

《恩施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提出:"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超范围配备公务用车;严禁未经批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公务用车;严禁先购后批配置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形式长期借用、占用、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规定从审批、购置、使用等多个方面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行为进行了规范,降低行政成本,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恩施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要求:"严格管理机制、严格责任主体、严格清理整改、严格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机构、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工作措施和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格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实行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规范管理。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4个月以来,以深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工作重点,狠抓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管理,把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