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公务用车换发专段号牌工作有序推进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5-06-20
我州公务用车换发专段号牌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局关于规范公务用车号牌管理和取消"鄂O"号牌的通知》精神,为了统一公务用车专段号牌管理,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州机关事务局会同州公安局加快推进全州统一公务用车号段工作。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取消"鄂O"号牌,对所有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换发公务用车专段号牌(鄂Q****A),并对现有的公务用车进行清理。    

新启用的全州党政机关公务车专用号段为最后一位字母是A的号段,如州直公务车专用号段统一为"鄂Q0***A"(*为阿拉伯数字),恩施市、利川市、咸丰县、来凤县、宣恩县、鹤峰县、巴东县、建始县党政机关公务车专用号段分别为"鄂Q1***A到鄂Q8***A"。     

截至7月上旬,已完成93个州直单位的车牌换发工作,占总任务数的62%。其它8县市也同步启动了公务用车专段号牌换发工作,现正在进行初审工作。    

换发专段号牌后,全州各级公务车主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公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控公务车配备标准和定编,严控公务车专段号牌发放范围,严格公务车专段号牌审批发放程序,严格公务车专段号牌使用管理。    

同时,换发专段号牌车辆的公务车没有任何特权,使用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车主管部门的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遵纪守法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