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座谈会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02
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座谈会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恩施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汪书宇)9月1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座谈会。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吕金施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主持会议。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孔发阶,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一鸣,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恒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是湖北省在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到贯彻实施《决定》是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是推动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是贯彻落实《决定》的主责机关,要强化检察履职,把握职能定位、全面履行职能、提升能力水平、提高监督质效,把《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贯彻落实好《决定》也是全州各级各单位共同的责任,各级政府、监委要把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人员组织、装备设施和业务经费保障;法院、公安、司法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贯彻《决定》,在遵守《决定》上带好头,在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上做表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调研、视察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地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决定》的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推进《决定》在我州深入有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