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荣获2015年度州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7-01
我局荣获2015年度州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从州考评办日前公布的2015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我局被评为2015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位于综合组51个单位中第8位,这是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来第二次连续荣获此称号。

2015年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为主线,以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为抓手,按照"组建在后,工作在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全面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化,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基本实现"统一管理、统一保障、统一服务"的工作目标并做到三个率先:一是在全省地市州率先出台《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全州机关事务管理;二是率先出台了《恩施州公务用车违章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将全州3907台公务车辆牌号在电视、报纸、网络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该新闻先后被新华网、人民网、湖北省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著名媒体转发;三是率先结合职能做好产业扶贫,在扶贫村大树垭村谭三坝组引入恩施硒园素公司、恩施利贞公司(州政府食堂承包商),成立“小仙女”农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智力团队”的脱贫联动机制,栽种硒土豆,发展有机蔬菜,建立机关食堂食材基地化,推进马铃薯产业主粮化,最终实现全村2016年整村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