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6-20
恩施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规范公务用车号牌管理和取消"鄂O"号牌的通知》(鄂公通〔2014〕15号)的精神,针对我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超范围配备公务用车。

二、严禁未经批准使用财政资金购置公务用车。

三、严禁先购后批配置公务用车。

四、严禁公车私用。

五、严禁以任何形式长期借用、占用、租用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

责任编辑: 州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