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子管理局拟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木林子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木林子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辅警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恶意征信不良记录;
2.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户口在恩施州境内的男性,有从事辅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持有C1以上汽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点,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丁字路口43号),联系人:陈康勇,电话:15587500352。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
4.工作简历2份,其他能证明工作经历、能力的材料2份。
5.驾驶证(C1证以上)复印件2份。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由木林子管理局与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联合组织,专家出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暂定在30日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鹏飞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报名人员。
(二)面试
由木林子森林公安分局与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笔试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面试以车辆驾驶技术测试为主。
具体细则由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制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及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察和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录用与公示
依据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木林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方式
拟聘用人员与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木林子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工作,接受该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七、薪酬待遇
年薪40000.00元,含养老、工伤、医疗、失业、计划生育等“五险”费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提供住宿。
鹤峰县鹏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